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jié)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呼和浩特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相關規(guī)定:《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qū)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一類地區(qū):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等15個區(qū)、二連浩特市等2個計劃單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6元/小時。
二類地區(qū):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qū)等6個區(qū)、托克托縣等5個縣、錫林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阿榮旗等9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6元/小時。
三類地區(qū):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開魯縣等4個縣、烏蘭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巴林右旗等16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5元/小時。
四類地區(qū):卓資縣等8個縣、阿爾山市等3個縣級市和庫倫旗等17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內容
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最低工資標準中不包含下列內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此外,對于非全日制就業(yè)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貨幣工資不能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按規(guī)定另行支付。
凡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在勞動用工網上備案系統(tǒng)填報。
由于呼和浩特市涵蓋了兩類區(qū),因此,先要根據具體地區(qū)來明確處于哪種類別,然后便可知道自己的最低標準了。若是呼和浩特市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6元/小時;若是旗縣,最低工資標準為 1660 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7.6 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