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決定,為滿足任城區(qū)建設用地的需要,擬征收任城區(qū)李營街道薛口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我局會同任城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了《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請任城區(qū)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地塊位于任城區(qū)李營街道火炬路西側、任興路南側(詳見附圖)。征收土地總面積為54997平方米,全部為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12〕288號文件批準的征地綜合區(qū)片地價標準執(zhí)行。該地塊位于第II級區(qū)片,補償標準為5.5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征收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453.7252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種類和數量,詳見《土地征收勘測調查清單》,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魯價費發(fā)〔2008〕178號文件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共計¥247.88萬元;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經與村委會協(xié)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yè)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計¥453.7252萬元,由任城區(qū)財政局撥付到薛口村委會,由村民代表大會研究分配方案。
(二)任城區(qū)人民政府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123.7432萬元,由任城區(qū)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于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征收經批準后,由任城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村委會制定村民入保方案,辦理入保事宜。
(三)由李營街道和薛口村委會征得村民同意,于土地被征收后,對村留機動地進行調整。
四、其他事項
本方案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3月13日起,至3月20日止。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應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申請聽證,聽證申請書送至我局辦公室,由我局按規(guī)定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示。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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