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yè)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yè)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鄭州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鄭州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鄭州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河南省人社廳傳來喜訊,省政府日前下發(fā)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時隔一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再上調。
7月1日起執(zhí)行。其中鄭州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漲200元調至1600元較7月上漲14.29%;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較7月上漲11.11%。
這次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是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就業(yè)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后作出的。
照通知河南省一類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
二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三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
一、2020年鄭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0年鄭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
二、最低工資標準要剔除哪些項目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綜合以上介紹,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是不計入最低工資的,在計算最低工資時,要從工資里剔除。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內容。最低工資標準包含:
“三險一金”中的職工個人繳納部分,即職工個人繳納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溫馨提示:
1、根據《河南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三險一金”中的職工個人繳納部分,即職工個人繳納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職工在下述情況下所取得的收入,不能算到最低工資標準里面: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3、社保費用中的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需要職工繳納,不影響最低工資的發(fā)放。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huán)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