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1970元、1870元。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F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第一檔: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二)第二檔: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三)第三檔: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二、調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第一檔:每小時22元;
(二)第二檔:每小時21元;
(三)第三檔:每小時20元。
以上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
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huán)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用人單位有條件為勞動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各市(州)應盡快重新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具體標準檔次,經當地政府確定后于10日內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時,各市(州)應加強監(jiān)督檢查,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得到貫徹落實。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18年6月28日省政府發(fā)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發(fā)〔2018〕19號)同時廢止。
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guī)定,職工個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資中,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