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高考升學網(wǎng) > 中考政策 > 正文
【摘要】中考即將拉開帷幕,參加中考的考友一定會想知道中考注意事項有哪些?為此,大學高考中考頻道為廣大考友編輯了廣東汕頭中考加分政策規(guī)定公布,希望對廣大考友有所幫助!
記者從市招生辦獲悉,汕頭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政策照顧規(guī)定日前出爐。
錄取政策照顧對象包括了六類,(一)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的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50分。(二)屬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和警察子女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20分。(三)市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獲得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20分。(四)市2008年以后(含2008年)引進的優(yōu)秀人才,其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10分。(五)父母雙方均為本市農(nóng)業(yè)戶口并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考生,或父母雙方均為本市農(nóng)業(yè)戶口的純二女結扎戶家庭子女的考生,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10分。(六)少數(shù)民族考生,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10分。
根據(jù)規(guī)定,同時符合多項照顧政策的,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加分項。凡符合錄取政策照顧對象的考生應于5月24日前將證書原件(同時交復印件)交所在學校,逾期視為自動放棄。6月10日市招辦將把審核合格可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名單在汕頭教育信息網(wǎng)和考生所在學校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以上就是大學高考為您推薦的廣東汕頭中考加分政策規(guī)定公布,希望給各位考生帶來幫助,感謝您的支持。
更多內(nèi)容請進入:中考>中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