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公務員提前退休政策
提前退休是指公務員達到一般退休年齡以前,符合規(guī)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時,可以自愿申請退出工作崗位,享受退休待遇。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條件分為年齡條件、工具條件和身體條件三方面。退休年齡條件是根據(jù)國家社會經濟發(fā)展需要、人口狀況,平均壽命,以及生產力供求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的。
國家公務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國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條件是由國家公務員的養(yǎng)老保障必須貫徹權利與義務結合的原則決定的,國家公務員只有為國家提供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體條件,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公(工)或因病致殘,確實喪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退休,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由任免機關命令其退休;一種是自愿退休,即具備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條件之后,可自愿申請退休!秶夜珓諉T暫行例》規(guī)定的退休條件為: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喪失工作能力的。
這些基本沿用了過去干部退休的條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國家公務員自愿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愿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這樣可以使部分服務年限較長、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公務員根據(jù)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國家公務員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醫(yī)療等其它福利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計發(fā)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fā),基我國的公務員退休制度既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人事管理工作中“進”、“管”、“出”三大環(huán)節(jié)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它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退休后的管理等重要內容。建立和實行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對于實現(xiàn)和國家事業(yè)的興旺發(fā)達、承前啟后,長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和戰(zhàn)略意義。
公務員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是指公務員達到一般退休年齡以前,符合規(guī)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時,可以自愿申請退出工作崗位,享受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條件分為年齡條件、工具條件和身體條件三方面。退休年齡條件是根據(jù)國家社會經濟發(fā)展需要、人口狀況,平均壽命,以及生產力供求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的。國家公務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國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條件是由國家公務員的養(yǎng)老保障必須貫徹權利與義務結合的原則決定的,國家公務員只有為國家提供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體條件,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公(工)或因病致殘,確實喪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退休,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由任免機關命令其退休;一種是自愿退休,即具備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條件之后,可自愿申請退休。
《國家公務員暫行例》規(guī)定的退休條件為: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喪失工作能力的。
這些基本沿用了過去干部退休的條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國家公務員自愿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愿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這樣可以使部分服務年限較長、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公務員根據(jù)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國家公務員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醫(yī)療等其它福利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計發(fā)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fā),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fā)。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jié)辦法是:在國家統(tǒng)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并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shù)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jù)企業(yè)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shù)調整工資標準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準。
(2)地區(qū)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后,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qū)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qū)津貼。
(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這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生活待遇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醫(yī)療和傷殘保險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可繼續(xù)享受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醫(yī)療待遇,保證退休公務員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對因公(工)致殘的退休公務員,除發(fā)給基本退休金外,另發(fā)給因公傷殘保險金。其中對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發(fā)給一定數(shù)額的護理費。
住房待遇。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其住房標準和辦法按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給予優(yōu)先照顧。
(一)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退休時的標準全額發(fā)給。
(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根據(jù)不同工齡按以下比例計發(fā):
1.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88%的比例計發(fā);
2.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2%的比例計發(fā);
3.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75%的比例計發(fā);
4.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的比例計發(fā);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計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