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宣布,即日起本市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作相應調整。新政最受外界關注的是購買二套房政策的調整,按照過去的規(guī)定,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新規(guī)則細化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兩種情況: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為30%;購買非普通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此次調整內容包括:
1.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執(zhí)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2.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參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zhí)行。即貸款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五年期以上4.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每人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有補充公積金的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80萬元(每人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
3.繼續(xù)停止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發(fā)放公積金貸款。
4.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強制性機構擔保收費項目。
按照《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通知》,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本次調整后的政策執(zhí)行。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參照本次調整后的政策執(zhí)行。
今年9月30日,央行正式調整了對樓市首套房的認定標準,明確在還清首套房貸的前提下,居民購房再貸款可算作首套,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0.7倍,并且提出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執(zhí)行首套房貸款政策。此后,各大金融機構也都出臺了相應的實施細則,而上海此次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調整,也使其與住房商業(yè)貸款進一步銜接。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還透露,上海是全國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較高的城市,1至10月份,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貸金額399.46億元,截至10月底,累計發(fā)放公積金個貸4022.68億元,支持購房建筑面積1.73億平方米。10月底,公積金個貸余額1978.29億元,上半年上海住房公積金平均個貸率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