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道路”“體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升級版的三個關鍵詞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為一個主題,并且以黨的決議作出一個專門決定,確實是第一次。具體說是四個“第一次”:從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基本方略以來,是第一次;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法制原則以來,是第一次;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是第一次;自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也是第一次。四中全會所反映的理論、精神,在中國法治史上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解讀是為了宣傳,宣傳是為了貫徹。我以為可以從三個關鍵詞來解讀四中全會:“全面”“道路”“體系”。
“全面”是指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具有全面性、全局性。“道路”是指要堅持走道路,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fā)。“體系”是指要法治體系,實現了從“法律體系”向“法治體系”的偉大轉變。全會所指出的各項改革措施和任務,都在五大法治體系之內。讀懂了這三個關鍵詞,也就讀懂了四中全會。
第一個關鍵詞是“全面”,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但當時未用“全面”兩字。2007年十七大報告第一次提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要求。的十八大報告,要求到2020年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的目標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目標,并圍繞這一目標,確立“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新路徑,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針。我們黨關于法治建設的理論,從法治行為這條主線上看,從依法治國擴展到依法行政、依法執(zhí)政;從法治目標這條主線上看,從法治國家擴展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這表明中國的法治理論和法治實踐從法治走向全面法治。十八屆四中全會所設計的五大體系和六大任務,使推進依法治國突出了全面性,標志著我們黨關于全面法治理論的成熟,標志著我國法治建設實踐踏上了全面法治的新起點。
第二個關鍵詞是“道路”,即要堅持走道路。
道路在學界已經被提出很多次,但黨的文件正式提出“的道路”是第一次。“的道路”無疑是“”的組成部分。這就強調,在中國搞法治必須走自己的路,為此必須堅持五項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
第三個關鍵詞是“體系”,即要法治體系。
這一目標概念的首次提出,標志著我們黨關于“依法治國”理論的創(chuàng)新、豐富和發(fā)展,標志著中國理論和法治建設實現了從“法律體系”向“法治體系”的偉大轉變。法律體系主要是指以立法為主要環(huán)節(jié)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而法治體系并不只限于這一范圍。依法治國的法治體系,由法律規(guī)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jiān)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黨內法規(guī)體系五大體系組成,它構成了中國未來建設的完整目標體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 胡建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