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免費師范生最新政策及錄取分數線招生計劃(學校名單)
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師〔2014〕41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于9月開始對全省各師范生培養(yǎng)院校進行培養(yǎng)質量專項督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本次專項督查重點為教師發(fā)展學校建設情況、“三位一體”招生改革推進情況及重點建設教師培養(yǎng)基地項目建設實施情況,同時對督查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
二、督查程序
1.各有關高校須先行做好自查工作,在專家組進校督查前兩周,將有關材料(詳見本通知第三項“受督查學校需提供的材料”)電子稿發(fā)送至省教師教育質量監(jiān)控中心。
2.專家組在提前審閱相關材料基礎上,根據督查計劃(詳見附件),深入有關高校開展督查。通過聽取學校匯報、進一步查閱資料和詢問有關情況、與學校有關人員座談討論等,對被督查學校的師范生培養(yǎng)工作進行指導。
3.專家組對被督查學校提出改進意見,并形成督查報告提交省教育廳。
4.有關高校在督查后三周內向省教師教育質量監(jiān)控中心提交改進計劃,半年后督查組視情況再進;仡^看。
5.師范生培養(yǎng)質量督查情況將納入全省發(fā)布的“浙江省教師教育年度質量報告”中。
三、受督查學校需提供的材料
1.督查整改意見落實情況。
2.教師發(fā)展學校建設情況。
3.近三年學校師范專業(yè)通過“三位一體”招生錄取情況。
4.“十二五”重點建設教師培養(yǎng)基地建設情況(重點圍繞《浙江省“十二五”教師培養(yǎng)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和各校《浙江省“十二五”重點建設教師培養(yǎng)基地任務書》說明落實情況,該項內容限于立項學校)。
5.相關支撐材料。
四、督查專家組成
督查專家組由省教育廳和省教師教育質量監(jiān)控中心聘請省高等學校師范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有關教師教育和質量監(jiān)控專家組成。
五、督查工作安排
師范生培養(yǎng)質量專項督查分三批次進行,分別為9月、10月和11月(具體日程安排詳見附件)。為保證督查的公正性和獨立性,按照有關廉政建設要求,專家組工作期間一般住校內,用餐在學校食堂。專家組工作期間有關費用由省教師教育質量監(jiān)控中心承擔。
省教師教育質量監(jiān)控中心聯系人:汪賢澤,電話:0579–82282275,傳真:0579–82282917,郵箱:jky51@zjnu.cn,地址:浙江師范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郵編: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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