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2019年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簡章(三)
更新:2023-09-13 12:21:37 高考升學網
3.體育專項考試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由我校負責單獨組織實施,執(zhí)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考生依據所獲的運動等級項目參加體育專項考試,本簡章第二條所列招生項目之間不得跨項。招生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安排:
時間 | 地點 | 事項安排 |
4月21日11:00-16:00 | 寧波大學黃陳月莉樓205室 | 考生報到、繳費、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 |
4月22日8:00-9:00 | 寧波大學校醫(yī)院 | 考生體檢 |
4月22日12:30-16:30 | 寧波大學體育學院(各項目考試場館地點另行通知) | 體育專項考試 |
備注:(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體育專項考試準考證參加考試;(2)我校體育專項考試按日程計劃進行,逾期不補。六、錄取1.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學校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30分;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50分。2.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折合100分制)占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占70%進行綜合評價,分別按照項目擇優(yōu)錄取。3.報考田徑項目的考生,學校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必須達到一級運動員以上技術等級標準或根據上年度全國大學生田徑錦標賽前六名成績(含)以上者才有錄取資格。4.體育專項成績和文體綜合成績均必須在60分(含)以上者才有錄取資格。5.學生錄取后不得轉入學校其它專業(yè)。6.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我校運動訓練專業(yè)錄取,則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