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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各有關學校:
根據(jù)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馬教秘[2014]304號)精神,本著加強管理、嚴格審查、規(guī)范程序、服務考生的原則,現(xiàn)就做好和縣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報名(以下簡稱“中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中考(包括文化課考試、體育考試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報名:
1.戶籍或學籍在我縣的2015屆初中畢業(yè)生。
2.歷屆初中畢業(yè)生或同等學力者。
二、報名時間
1月12日至1月27日。逾期不予補報。
三、報名地點
各生源學校均設中考報名點,縣教育局招生辦單設一個報名點(見附件1)。
四、報名辦法
中考報名工作由縣教育局招生辦統(tǒng)一組織,各報名點具體實施。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由學籍所在學校組織集體報名;戶籍在本地但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到縣招生辦報名,報名時須提供當?shù)亟逃鞴懿块T加蓋公章的應屆初三學生學籍表和戶口本、房產(chǎn)證原件(報名點復印留存);歷屆初中畢業(yè)生在原畢業(yè)學校報名,報名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同等學力者到縣招生辦報名,報名時須提供同等學力證明和戶口本。
五、報名收費
中考報名費、考試費(包括文化課考試、體育考試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等三項考試費用),由各報名點按的標準收取。
六、考生信息采集和審核
各初中(含完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報名點的考生基本信息(有關要求附后),由所在學校從“學籍管理系統(tǒng)”直接導入到“中考報名系統(tǒng)”,導入前后如需變動,須書面報經(jīng)基教股審核批準;招生辦報名點的考生基本信息,由招生辦直接通過“中考報名系統(tǒng)”錄入。各報名點的考生報名信息,須于1月20日前上傳到縣局招生辦。
縣局基教股將對各報名點的考生基本信息進行嚴格審核、校驗,確保中考報名信息全面、真實、準確、完整。各校填寫《中考報名資審表》,并將電子表發(fā)到基教股信箱。元月13至15日攜帶《中考報名資審表》和轉、休學申請表的原件、復印件(學校蓋章)到基教股資審。資審表一式兩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交基教股。
考生電子攝像、政策性照顧加分申報與審核、體育考試選考科目申報等工作,另行布置。
七、有關要求
1.此項工作在縣中考中招工作領導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局基教股、招生辦具體實施。
2.各有關學校要從維護考試信譽和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出發(fā),切實重視中考報名工作。要加強領導,深入宣傳,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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