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首次通過媒體公布了《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引起讀者極大關注。不少讀者來電詢問我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配套規(guī)定有哪些新的調整,省勞動保障廳副廳長吳可立就此作了詳細解答。
私人雇工可享受工傷保險
吳副廳長說: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和完善,個體工商戶已經成為社會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納入工傷保險的范圍,是工傷保險發(fā)展的必然趨勢。因此,“送審稿”規(guī)定:“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各類企業(yè)、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或者雇工適用《條例》和本辦法!
工傷保險儲備金如何保證
《條例》規(guī)定要設立工傷保險儲備金,主要用于防備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八蛯徃濉币(guī)定設立一年的儲備量,充分考慮了我省基金結余充足,以及兼顧到少數以縣(市)為統(tǒng)籌單位,基金規(guī)模較小的實際情況。
傷殘補助金標準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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