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指對職業(yè)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那么許昌生育津貼怎么發(fā)放及如何領取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許昌生育津貼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單位已經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單位未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支付;
3.外地戶籍員工未能參加當?shù)氐纳kU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當?shù)毓べY支付辦法、女職工勞動保障條例等文件)支付女職工的產假工資; 因此生育津貼實際上就是產假的工資,不是可以重復領取的待遇。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如果參加了社會醫(yī)療保險,在住院生育期間可以享受醫(yī)療保險待遇,由醫(yī)療保險統(tǒng)籌基金按比例承擔由于生育產生的相關費用。
生育津貼多久能報下來:生育津貼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
一、生育醫(yī)療費補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yī)療費補貼為3000元;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yī)療費補貼為500元;
(三)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的,生育醫(yī)療費補貼為300元。
二、生育生活津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除了按正常的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外,還可按照下列規(guī)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1)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2)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