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發(fā)放標準及計算方式
武漢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產假天數(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到分)
武漢生育津貼標準
一、產假天數
1、正常產假天數為90天;
2、難產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4、晚育獎勵假按60天計算;
二、女職工發(fā)生引、流產
1、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
2、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
3、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
4、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銀行信息港理財8月9日訊武漢生育津貼怎么算呢?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規(guī)定對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給予生活費、生育現金的補助。武漢生育津貼計算方法是以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繳費基數/30產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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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yī)療費補貼;
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生育醫(yī)療費補貼是統(tǒng)一的3000元。繳費基數每個人都不一樣的,按照繳納的醫(yī)療保險基數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個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醫(yī)療補貼)。產假時間,正常是3個月,晚育(25歲以后)加1個月,剖腹產再加半個月。
例如我的繳費基數是2520,因為是剖腹產,所以產假4個半月。所以她領到的總金額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順產的JM,就是鄭州嬰兒游泳館補貼總額=繳費基數4(順)+3000
武漢市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除了按正常的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外,還可按照下列規(guī)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