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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蘇州大學招生簡章尚未公布,參考2017年招生簡章。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學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學校堅持培養(yǎng)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獨立之人格、社會之責任”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目標,2017年蘇州大學繼續(xù)通過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為確!皺C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領導機構
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招生就業(yè)處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申請對象及條件
1、申請對象:品德優(yōu)秀、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自覺踐行,具有遠大理想及高度社會責任感,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2、申請條件:符合生源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guī)定的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一)免筆試類:
、拧⒏咧须A段參加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獲全國一等獎者,參加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全國總決賽獲特等獎、一等獎者,參加“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現(xiàn)場決賽獲“全國十佳小作家”、特等獎者。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獲全國優(yōu)勝者一等獎者。
⑶、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及以上者。具體獲獎信息以中國科協(xié)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http://gs.cyscc.org.cn/)為準。
⑷、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獲全國一、二、三等獎者,或者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獲獎者。具體獲獎信息以中國科協(xié)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http://gs.cyscc.org.cn/)為準。
(二)筆試類:
⑴、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或者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作文比賽獲全國二等獎及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為“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北大培文杯”全國青少年創(chuàng)意寫作大賽決賽)。
⑵、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獲全國優(yōu)勝者二等獎者,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全國一等獎者。
、恰⒏咧须A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省級賽區(qū)二等獎(或不同學科兩個三等獎)者。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三等獎及以上者。
、伞⒏咧须A段獲得蘇州大學“東吳杯”全國中學生辯論邀請賽、北京大學中學生國際辯論邀請賽、精英杯亞洲中學華語辯論公開賽半決賽、決賽、全程最佳辯手以及進入以上三項賽事決賽的辯手。
⑹、高中階段有科技創(chuàng)新或公開發(fā)表專著、論文者。
、恕⑵渌哂袑W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推薦材料的優(yōu)秀學生。報考者須提供中學校長及對應學科特長領域專家個人的推薦材料各一份。
三、招生計劃
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自主招生計劃數(shù)不超過315名。
四、招生專業(yè)(類)
考生僅能選擇報考一個學院(部)對應所屬專業(yè)(類),所報考的學院(部)需與自身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相關。
同時,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所報考學院(部)對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報考學院(部)對高考科類的要求。各學院(部)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類)、筆試科目、享受優(yōu)錄政策類型詳見附件。
五、報名辦法
即日起至4月4日24時止,考生登錄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按流程要求進行報名。請根據(jù)報名系統(tǒng)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購膱竺到y(tǒng)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請表,請按頁碼從小到大的順序上傳;
、谏矸葑C原件正反面;
③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證明材料;
④個人陳述,著重突出學科特長及創(chuàng)新潛質方面的內容,字數(shù)在800字左右。
注意:材料①、③須由所在中學審核人親筆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材料④須考生本人親筆書寫。
考生所在中學校長(單位負責人)、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統(tǒng)稱推薦者)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須由推薦者親筆簽名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由推薦者按報名系統(tǒng)要求自行上傳。以筆試類申請條件第7條申請報考者必須提供中學校長及對應學科特長領域專家個人的推薦材料各一份。
考生申請材料、推薦者的推薦材料均無需郵寄;但在報名系統(tǒng)中上傳的電子掃描件須確保清晰可讀。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進行資格初審。
六、選拔程序
1、資格初審
學校成立資格初審小組,對考生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及綜合素質等情況,結合考生所報考學院(部)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于4月30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考試確認、考試費繳納及準考證打印
通過初審的考生考試確認、考試費繳納及準考證打印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依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考試費收費標準為60元/人。
3、筆試
6月11日上午進行筆試,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
4、面試
參加筆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分學院(部)從高到低排序,分別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無筆試要求的考生直接參加面試。6月11日晚在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上公布筆試成績、面試資格線及面試事宜。6月12日進行面試,可參加面試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5、入選資格認定
有筆試要求的考生按筆試與面試成績之和排序,無筆試要求的考生按面試成績排序。兩類考生分學院(部)分開排序,分別認定入選資格,入選總數(shù)原則上控制在各學院(部)招生計劃數(shù)的120%以內。入選考生享受所報學院(部)對應的優(yōu)錄政策。
6、入選名單公示
入選名單經(jīng)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將于6月22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5 02:0:49江蘇自主招生學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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