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是公民證明其身份的法定證件,由國家立法確認,具有高度的法定權威性,能夠有效地證明公民身份。公安機關除對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被執(zhí)行強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證。這是因為公民在辦理涉及權益事務時,需要隨時使用居民身份證,還要接受公安機關的查驗。
從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出發(fā),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辦理涉及公民權益事務時,可以要求其出示居民身份證,但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為抵押。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guī)定解讀
時間:2024-03-03 06:0:46達州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5 10:0:34廣安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4 19:0:13宜賓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6 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