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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華中師范大學招生簡章尚未公布,參考2017年招生簡章。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的要求,結合我校辦學實際和人才培養(yǎng)目標,開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為年度總計劃的5%,即225人。
二、招生對象、報名條件
具備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提交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qū)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在科技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并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獎勵,或擁有專利者(以取得專利證書為準);
2.高中階段,在“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中獲“優(yōu)勝者”及以上獎勵者;
3.高中階段,在具有較大影響的全國全省作文大賽中獲得獎勵者;在省級及以上專業(yè)刊物發(fā)表第一作者論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fā)表第一作者文學作品兩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者;
4.具有招生專業(yè)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有相關書面材料可以證明的學生。
三、招生學科
入圍合格考生只有在填報入圍學科相關專業(yè)才享受自主招生優(yōu)錄政策,各學科對應專業(yè)及報名條件如下表所示:
報考學科 | 可報考專業(yè) | 報名條件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lián)網(wǎng)工程) | 1、2、3、4 |
信息技術類 | 教育技術學(免費師范)、信息技術類(含教育技術學<非免費師范>、數(shù)字媒體技術、科學教育) | 1、2、3、4 |
教育學類 | 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特殊教育(免費師范)、教育學類(含教育學、學前教育<非免費師范>、特殊教育<非免費師范>) | 1、2、3、4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漢語言文學(免費師范)、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文學<非免費師范>、漢語國際教育) | 3、4 |
新聞傳播學類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網(wǎng)絡與新媒體) | 1、2、3、4 |
政治學類 | 思想政治教育(免費師范)、政治學類(含國際政治、哲學、思想政治教育<非免費師范>) | 2、3、4 |
法學類 | 法學類(含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經(jīng)濟學交叉培養(yǎng)班) | 2、3、4 |
歷史學類 | 歷史學(免費師范)、歷史學類(含歷史學<非免費師范>、歷史學基地班) | 2、3、4 |
地理科學類 | 地理科學(免費師范)、地理科學類(地理科學<非免費師范>、人文地理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自然地理與資源環(huán)境、地理信息科學) | 1、2、3、4 |
備注:各學科大類中所含專業(yè)以我校公布的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來源為準。
四、報名選拔
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全部采取個人自薦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統(tǒng)一報名。
考生須上傳個人手寫自薦信、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有效獲獎證書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網(wǎng)上報名結束后,考生須將報名表原件及上述材料復印件(須由在讀學校加蓋公章)郵寄到我校。
個人自薦信包括個人特長、對所申報學科的認識、對學習該學科的優(yōu)勢以及進校后的學習計劃等,以不超過1000字為宜。
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材料進行審核,分學科擇優(yōu)選出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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