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是員工自身應享有的權利,其有權決定在何時結婚并向用人單位申請婚假。只要在職都可以享受!此外,法律沒有規(guī)定試用期不可以享受婚假,因此,即便在試用期內員工也是可以向用人單位請婚假的。那么上;榧賴乙(guī)定多少天呢,上海晚婚假多少天呢,本文為你解讀關于上;榧俚南嚓P知識。
符合法律規(guī)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7天一般應當與3天婚假合并連續(xù)使用。這也就意味著,加上國家規(guī)定的3天婚假后,無論是否晚婚,上海的新人們享受的婚假天數均為10天。
不過需注意的是,婚假包括休息日,但遇法定節(jié)假日可以順延哦!
上海產假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假期與待遇哦!具體如下圖所示: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產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而生育假和陪產假包括休息日,但遇法定節(jié)假日可以順延哦!
上圖所說的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呢?
根據《上海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辦法》,城鎮(zhèn)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補貼。
參加本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且符合生育生活津貼領取標準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標準取決于:
1、生育生活津貼享受期限(即產假天數)
2、生育生活津貼計發(fā)標準(根據生育婦女繳費情況核定,所需資金由本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從業(yè)婦女繳納城鎮(zhèn)社保累計滿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發(fā),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單位補差。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fā),但低于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準計發(fā)。
從業(yè)婦女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內變動工作單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其生產或流產前12個月內所工作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數計發(fā)。
生育生活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性收入)的,由其生育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予以補差。
退役軍人有什么待遇福利
時間:2024-04-18 01:0:51松原辦理離婚需要什
時間:2024-03-01 07:0:16白山辦理離婚需要什
時間:2024-03-01 07:0:04通化辦理離婚需要什
時間:2024-03-01 0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