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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yè)、事業(yè)、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nèi)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于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那么泰州平均工資多少?平均工資如何計算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泰州2023年平均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2022年最新平均工資,僅供參考。
根據(jù)江蘇省統(tǒng)計局的數(shù)據(jù),2012年至2022年江蘇泰州市的十年平均工資為:2012年為6,845元,2013年為7,813元,2014年為8,945元,2015年為9,817元,2016年為10,721元,2017年為11,737元,2018年為12,843元,2019年為13,945元,2020年為15,061元,2021年為16,179元,2022年為17,301元。從2012年至2022年,江蘇泰州市的十年平均工資從6,845元上漲到17,301元,漲幅達到152.3%,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很多。
平均工資=(前12個月工資+獎金+補貼+津貼+加班加點工資)/12
例如:《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第四條 規(guī)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平均工資怎么算?基準是怎樣的?
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經(jīng)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