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四川省人身損害賠償內容:
一、醫(yī)療費
按照票據確定醫(yī)療費
二、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費。
三、死亡賠償金
計算公式《最高院人損解釋》:
城鎮(zhèn)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A年齡X≤60歲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年齡60歲≤X≤75歲22368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農村居民:按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A年齡X≤60歲: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年齡60歲≤X≤75歲7895元/年×(80-X)=元
C年齡X≥75歲7895元/年×5年=39475元
四、喪葬費
《最高院人損解釋》: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新標準尚未發(fā)布,老標準為:37924元/年÷2=18962元
五、殘疾賠償金
《最高院人損解釋》: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傷殘等級賠償系數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3.6等級劃分:本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成都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10級(10%),每級相差10%。
城鎮(zhèn)標準:十級:44736元,九級:89472元,八級:134208元,七級:178944元,六級:223680元,五級:268416,四級:313152元,三級:357888,二級:402624,一級:447360元。
農村標準:十級:15790元,九級:31580元,八級:47370元,七級:63160元,六級:78950元,五級:94740元,四級:110530元,三級:126320元,二級:142110元,一級:15790元。
六、誤工費
《最高院人損解釋》:[國家賠償的標準]月工資=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資=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勞社部發(fā)【2008】3號)無收入證明,參照同行業(yè)或相近行業(yè)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七、護理費
《最高院人損解釋》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颈镜厮痉▽嵺`操作標準80元/天】
八、交通費
《最高院人損解釋》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九、住院伙食補助費
《最高院人損解釋》: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端拇ㄊ⌒姓聵I(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川財行[2007]227號】2007.9.6)第13條確定: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50元/日【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為30元/天】
十、營養(yǎng)費
《最高院人損解釋》: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一、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
《最高院人損解釋》:
1.城鎮(zhèn)居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以下數據僅指受害人為唯一撫養(yǎng)人的賠償指數)
A年齡X≤18歲:15050元/年×(18-X)年=元
B年齡60歲≤X≤75歲15050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15050元/年×5年=75250元
2.農村按農村標準依此計算。
十二、精神撫慰金
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酌情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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