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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招生組織機構
第十條桂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一條桂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桂林理工大學監(jiān)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電話:0773-5896248,郵箱:jiwei@glut.edu.cn)。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學校按照穩(wěn)定規(guī)模、提高質量、突出優(yōu)勢、辦出特色的原則,確定我校計劃招生數(shù)9100人,其中本科4600人,高職專科4500人。
第十四條普通本?普猩媱澐譃槠胀、藝術類等2種類型。
第十五條普通本專科招生批次有一本(廣西部分專業(yè))、二本、高職?频3類。
第十六條學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照優(yōu)化生源結構、促進區(qū)域均衡的原則,統(tǒng)籌考慮各省的生源數(shù)量與質量、人才需求與畢業(yè)生就業(yè)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